新制身心障礙鑑定(ICF)教育訓練課程

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舉辦「新制身心障礙鑑定(ICF)教育訓練課程」

主旨: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謹訂12月15辦理「新制身心障礙鑑定(ICF)教育訓練課程」,請 查照。 

說明:

一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衛生署高屏醫療區域管理委員會。

二、主辦單位: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。

三、協辦單位:臺北醫學大學

四、課程宗旨: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新制依法須於101年7月11日起實施。為配合新制鑑定的推動,衛生署規劃國際健康功能身心障礙分類系統(ICF)推動計畫,自97年起陸續實施,藉以完成新制鑑定上路前的環境整備及核心建置。行政院衛生署委託臺北醫學大學團隊辦理教育訓練課程,期望培育足夠鑑定端之專業人員以因應101年7月新制身心障礙鑑定的正式實施。

五、課程時間:100年12月15日 (星期四)08時40分~16時00分。

六、課程地點:高雄長庚紀念醫院 星光廳(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23號)。

七、報名資格:各縣市衛生局指定鑑定醫院之專業人員,資格為與身心障礙鑑定服務專業人員PT、OT、ST、醫療社工、臨床心理師及護理科並從事相關服務1年以上(含)者〉

八、訓練內容:一般鑑定人員課程總共訓練時數為7小時,且需考試分數達70分始可領取研習證書。

九、報名費用:免費,名額90名 (本單位保有配置機構名額之權限)。

十、報名期限:自12月07日10:00至12月11日17:00止;確定名單將於12月13日15:00公告於報名網站,請自行確認是否報名成功,主辦單位恕不主動通知 

十一報名方式:請按此處,或點選下方"現在就報名" 

十二、請注意~每位報名者只接受一個E-Mail信箱報名並請填寫正確信箱及報名資料,以利系統寄發報名通知。

十三、篩選條件:將優先刪除報名資料填寫不完全、重複報名、執業地點非高屏澎區之醫事從業人員。每家機構限三名,今年度10、11月份一般鑑定人員課程不得重複報名,亦不接受現場報名。

十四、報名系統聯絡人:高屏區域醫療網     唐維澤 先生      07-3453041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電子郵件信箱:victor0811@gmail.com

十五、課程聯絡人:高雄長庚紀念醫院  林怡君 小姐     07-7317123轉2101

イベントチケット

チケット種別 販売期間 価格
入場券

2011/12/07 10:00(+0800) ~ 2011/12/11 17:00(+0800) 販売終了
  • 無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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